開發商拖欠的違約金何時能兌現?
近日,市民焦先生反映,安慶綠地新里城翰林公館交房已有兩年半了,但是延遲交房的違約金和面積差價一直拖欠。
“當初交房時約定1年內支付違約金,現在交房已經兩年半了。”焦先生說,目前開發商拖欠其延遲交房的違約金和面積差價共計6000余元,抵了一年物業費后,還有近5000元沒有退。另一邊,物業公司又在催繳物業費。焦先生表示,希望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協調好,把拖欠的錢再抵一年物業費,剩下的給現金。
綠地新里城銷售部工作人員殷重旺表示,會將情況向公司匯報,并解釋:“公司是按照業主們當初購房協議簽署的順序逐步辦理退費手續,總戶數超過兩千戶,目前退了300多戶,并不是故意推托,公司也在想辦法解決。”殷重旺說,公司目前正在與物業公司溝通,用違約金抵扣新一年度的物業費,反映人可以把補充合同帶過來辦理,如果反映人在外地,可以委托家人朋友把材料帶齊了代辦。